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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生申訴專區

學生申訴專區

保障學生權益,建立友善校園環境

什麼時候需要申訴?

學生在學校的行政處分或措施違法或不當,導致其權益受損(如受教權、人格權、財產權等)時,就可以提出申訴。

如何申訴

國小學生提起申訴,主要由家長(法定代理人)或實際照顧者代為以書面向學校提出。現行法規(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申訴及再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),下載列印申訴書以書面向學校提出。

申訴適用範圍與管道

1

適用對象

認為學校之具體措施或懲處影響其權益之各級學校學生。

2

校內申訴

收到處分或措施後,應先向就讀學校的「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」提出校內申訴。

3

再申訴

對校內申訴結果不服者,可依學校主管機關規定向教育部或地方主管機關提起再申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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