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生申訴專區
學生申訴專區
保障學生權益,建立友善校園環境
什麼時候需要申訴?
學生在學校的行政處分或措施違法或不當,導致其權益受損(如受教權、人格權、財產權等)時,就可以提出申訴。
如何申訴
國小學生提起申訴,主要由家長(法定代理人)或實際照顧者代為以書面向學校提出。現行法規(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申訴及再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),下載列印申訴書以書面向學校提出。
申訴適用範圍與管道
適用對象
認為學校之具體措施或懲處影響其權益之各級學校學生。
校內申訴
收到處分或措施後,應先向就讀學校的「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」提出校內申訴。
再申訴
對校內申訴結果不服者,可依學校主管機關規定向教育部或地方主管機關提起再申訴。


